依據: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參觀申請作業須知
| 一、 |
為使民眾瞭解我國警察教育訓練,加強民眾對警察之認識,以期建立和諧互助的警民關係特訂定本須知。 |
| 二、 |
服務對象:國內外各級學校、機關及團體。 |
| 三、 |
實施方式:參觀導覽。 |
| 四、 |
參觀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(遇星期例假日或學校特殊放假日不開放)。 |
| 五、 |
申請辦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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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 |
書面申請:參觀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。須於「參觀日」一星期前,書明〝單位名稱、領隊姓名、聯絡人、參觀日期及人數 " 逕寄本校秘書室。 |
| (二) |
電話申請:參觀人數在十人以上,五十人以下者。逕傳電話 (02)2239-3718 本校秘書室。 |
| (三) |
傳真申請:參觀人數在十人以上,五十人以下者。請於「參觀日」一星期前,書明〝單位名稱、領隊姓名、聯絡人、 聯絡電話、參觀日期及人數 " 逕傳 (02)2239-2095 |
| (四) |
線上申請: 申請表 |
| (五) |
定時導覽:參觀人數在十人以下、三人以上者。逕行至本校警衛室登記。每日二次:上午 10 時整及下午 3 時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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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 |
規定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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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 |
參觀前須於預約時間內,攜帶附照片可資證明身份之證件(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或學生證等)至校內辦理參觀手續,逾時不受理。 |
| (二) |
參觀民眾須服裝整潔,請勿穿著汗衫、背心、拖鞋等不雅服裝,並不得攜帶寵物入校,同時校內嚴禁抽菸、嚼檳榔、口香糖等。 |
| (三) |
參觀日如遇國定假日或颱風、天災等宣布停止上班時,即暫停開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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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、 |
費用:免費並指派本校導覽人員解說服務及提供相關簡介資料。 |
| 八、 |
參觀內容:校園巡禮 — 含教育訓練情形解說( 60 分鐘) |
| 九、 |
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,隨時修正補充之。 |
作業流程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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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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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 |
申請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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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預約申請:
( 1 )電話申請
( 2 )傳真申請
( 3 )線上申請
( 4 )書面申請
- 現場申請: 每日二次:上午 10 : 00 及下午 3 : 00 ,逕行至本校警衛室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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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二) |
進行作業─受理並通知接待單位,另登錄於便民措施簿冊。 |
| (三) |
進行作業─無法配合:以電話告知不克接受申請之原因,請另行申請其他導覽時間。 |
| (四) |
活動時間:通常為 1 小時。 |
| (五) |
活動當日:申請單位於預約時間至本校警衛室報到。 |
| (六) |
活動結束:於次月初登錄於每月活動統計表。 |
| (七) |
依參訪來賓性質確定接待長官、接待場地、接待單位、導覽語文及紀念品種類等。 |
| (八) |
預約單位來函會辦相關支援單位,如車輛放行及備妥貴賓室資料等。 |
| (九) |
重要來賓如需長官接待,須於參觀日前一天提供參訪者資料,並與導覽人員溝通協調相關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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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觀程序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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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衛室(報到)→以家屬接待中心→游泳池→ Cop Free →中正堂大廳川堂→中體一→健身房→中體二→運動場→莊敬樓→學生餐廳→醫務室→經國樓廣場 →校門→歡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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