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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制區分

一、養成教育:

專科警員班(正期組):修業二年,並實施「行政警察科」、「科技偵查科」、「刑事警察科」、「消防安全科」、「交通管理科」及「海洋巡防科」分科教育。
專科警員班(進修組):修業一年,招考現職員警,補修專科學分。
二、專業教育:

依業務需要,調訓現職基層人員,施以短期教育,以提高專業技能,增進工作效率。

三、進修教育:

遴選適於升職之佐警,施以短期教育,充實知能,培養領導統御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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